指根据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,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,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,为理顺党政职责关系,避免政出多门、责任不明、推诿扯皮,防止机构重叠、职能重复、工作重合,在正确定位、合理分工、增强合力的基础上,科学设置党和国家机构,以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,发挥综合效益。
《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稿和方案稿的说明》指出“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,就是统筹设置党政机构。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、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,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,使党和国家机构职能更加优化、权责更加协同、运行更加高效。”